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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前体检
孕前特殊体检——乙肝
来源:南宁协和医院 时间:2008-4-16 【字体: 】 【打印】 【关闭窗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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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简介:孕前特殊体检——乙肝检查是否携带乙肝病毒

乙肝两对半检查及HBV-DNA测定
  检查是否携带乙肝病毒

  检查目的

  对有乙肝病史或与乙肝病人密切接触史的未准爸妈应作两对半检查,如果检查结果是小三阳或大三阳,应进一步抽血做HBV-DNA测定,即测定乙肝病毒血液中的含量,并作肝功能检查。如果母亲是肝炎患者,怀孕后会造成胎儿早产等后果,肝炎病毒还可直接传播给孩子。

  检查方法 静脉抽血

  检查时间 孕前3个月

  检查对象 有乙肝病史或与乙肝病人密切接触史、小三阳或大三阳的未准爸妈

  咨询医生 肝炎患者该怎么办?

  患急性肝炎女性至少应于肝炎痊愈后半年,最好2年怀孕。夫妻一方患肝炎者,应用

避孕套以免夫妻间交叉感染。对乙肝

病毒阳性的孕妈咪,于妊娠28周起每四周进行一次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的注射,直至分娩,分娩时应注意隔离,新生儿应按要求接种乙肝疫苗并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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